2017-2018台灣升學資訊
常見問題: Q1. 香港學生申請來臺升學需具備什麼資格? 申請學生於報名時需符合「香港澳門關係條例」第四條之規定,除需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資格外,另需最近連續居留港澳或海外滿六年以上(醫學、牙醫及中醫學系需滿八年),且每曆年(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)來臺不得超過120 天。 Q2. 香港學生申請來臺入學管道有幾種? 管道一:學士班「個人申請」 報名時至多可選填4 個校系志願,依各校系審查資料分別上傳至報名系統,由海外聯招會彙整後轉送各校審查,再依各校審查合格排序、名額及志願序分發。一旦錄取,則不再辦理聯合分發;惟未使用之名額,可流用至聯合分發。 管道二:學士班「聯合分發」 採計各類組會考文憑最佳化組合成績為分發順序之依據,按成績高低、所填志願(至多可選填70 個校系志願) 及校系名額分發。可與個人申請制同時報名,若個人申請制未獲錄取,則得依聯合分發制志願選填結果分發。未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或未選填校系志願者,一律分發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,修讀一年後再依結業成績及其所填志願、校系名額分發至各大學。 管道三:單獨招生依據教育部「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」與「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」大學校院自行招收港澳學生與外國學生入學各年級,各單招學校擬訂招生規定報經臺灣教育部核准後,訂定招生簡章,詳列招生學系、修業年限、招生名額、申請資格、甄選方式及其他相關規定,作為各校招生之依據。 Q3. 所謂三個類組的科係是如何區分? 各大學校系劃分為三個類組: 第一類組:屬文、法、商、教育、社會、傳播、管理、藝術等相關科系 第二類組:屬理、工、科技、資訊等相關科系 第三類組:屬醫、農、生物等相關科系 跨類組:目前已開放第二、三類組「聯合分發」得互跨類組選填志願,分發分數則依志願所屬類組別分別採計。 Q4. 可以選擇幾個志願? 「個人申請」:不分類組,至多可選填 4 個申請校系志願。 「聯合分發」:限選一個類組(但第二、三類組得互跨), […]